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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6日至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9月6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 14:00-16: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9月7日 |
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 14:00-16: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模式,考4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方为合格。
档案号是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字段,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规定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络方式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须于2008年6月16日至22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次日中午12时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