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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笔记第五讲-安全工程师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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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16 23: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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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提要: 检验应考人员对木工机械安全知识的了解程度;对机械制造生产过程中工作场所安全要求、安全防护技术的把握程度;对电气安全知识的把握程度及电气安全系统基本技术要求;对机械、电气安全主要法规与标准的了解程度。
二、重点、难点: 1.熟悉木工机械的危险特点和安全装置、安全连锁机构等安全技术要求; 2.把握机械制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3.把握机械制造职业危害的主要类型,采取的安全防护技术; 4.把握机械制造生产过程对工作场所的设备布局、物料堆放、输送通道、采光、操作空间等安全技术要求。 5.熟悉机械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 6.把握防止机械电气火灾事故的措施; 7.把握防火设施的维护方法及机械电气火灾的扑救措施。 8.熟悉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1992); 9.熟悉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l2158—1990); 10.熟悉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1993)。
三、内容讲解:
四、木工机械
(一)木工机械的危险特点
木工机械有:跑车带锯机、轻型带锯机、纵锯圆锯机、横截锯机、平刨机、压刨机、木铣床、木磨床等。 木工机械的特点是切削速度高。刀轴转速一般都要达到2500—4000r/min。有时甚至更高,因而转动惯性大,难于制动。 由于木工机械多采用手工送料,当用手推压木料送进时,往往由于碰到节疤、弯曲或其他缺陷而使手与刀刃接触,造成伤害甚至割断手指。 操作人员不熟悉木工机械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或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操纵机械,是发生伤害事故的另一个原因。 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或安全防护装置失灵,也是造成木工机械伤害事故的原因之一。 另外,木工机械切削过程中噪声大、振动大,使工人的劳动强度大而易疲惫,所以应采取相应的降低噪声措施,使木工机械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木工机械安全装置
在设计上,应使木工机械具有完善的安全装置。包括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控制装置和安全报警信号装置等。其安全技术要求: (1)按照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和锯片有罩、锯条有套、刨(剪)切有挡、安全器送料的要求,对各种木工机械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尤其徒手操作接触危脸部位的,一定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2)对生产噪声、木粉尘或挥发性有害气体的机械设备,要配置与其机械运转相连接的消声、吸尘或通风装置,以消除或减轻职业危害,维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3)木工机械的刀轴与电气应有安全联控装置,在装卸或更换刀具及维修时,能切断电源并保持断开位置,以防误触电源开关或忽然供电启动机械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4)针对木材加工作业中的木料反弹危险,应采用安全送料装置或设置分离刀、防反弹安全屏护装置。以保障人身安全。 (5)在装设正常启动和停机操纵装置的同时,还应专门设置遇事故需紧急停机的安全控制装置。按此要求,对各种木工机械应制定与其配套的安全装置技术标准。国产定型的木工机械,在供货的同时,必须带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并供给维修时所需的安全配件,以便在安全防护装置失效后予以更新。对早期进口或自制、非定型、缺少安全装置的木工机械,使用单位应组织力量研制和配置相应的安全装置,非凡是对操作者有伤害危险的木工机械。对缺少安全装置或其失效的木工机械,应禁止或限制使用。
1.带锯机安全装置 带锯机的各个部分,除了锯卡,导向辊的底面到工作台之间的工作部分外,都应用防护罩封闭。锯轮应完全封闭。锯轮罩的外圆面应该是整体的。锯卡与上锯轮罩之间的防护装置应罩住锯条的正面和两侧面,并能自动调整,随锯卡升降。锯卡应轻轻附着锯条,而不是紧卡着锯条,用手翻转锯条时应无卡塞现象。 带锯机主要采用液压可调式封闭防护罩遮挡高速运转的锯条,使裸露部分与锯割木料的尺寸相适应,既能有效地进行锯割,又能在锯条“放炮”或断条、掉锯时,控制锯条崩溅、乱扎,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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