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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因素:
(1) 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2) 主要生产工具、机具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3) 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措施是否落实;
(4) 生产设备、工机具管理水平;
(5) 安全生产主要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
(6) 人员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 劳动环境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8) 重大自然灾害抗灾、减灾措施落实情况。
2.2.2 发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的特点
(1) 评价范围是发供电企业现存的处在变化中的危险因素,不仅包括人身,还包括设备、环境管理等方面。
(2) 评价目的是预防重特大、人身、恶性频发性事故。着眼点是安全基础而不是事故概率。
(3) 运用综合评价的方法,属于定性评价范围,用评分法进行量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文字说明和数字分析相结合。
(4) 不划分星级或安全等级,而是用相对得分率(安全基础指数)来衡量系统的安全性(危险性),相对得分率=(实得分/应得分)×100%。
(5) 具体操作上由企业自我查评与专家评价相结合, 形成企业自查、整改、专家评价、再整改、复查、巩固、新一轮评价等不同环节组成的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安全机制。
2.3 安全性评价开始转化为巨大的生产力
华北电力集团公司26个发供电单位全部完成了评价和复查工作,共发现问题5 191个,其中重大问题1 371个,各单位认真整改,综合整改率均在95%以上,有力地夯实了各发供电企业的安全基础。自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以来,连续几年发供电事故和一类障碍呈下降趋势,一些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及时得到发现和消除,“安全性评价”开始转化为巨大的生产力。更可喜的是发供电企业开始形成“自查、评价、整改、复查”一整套事故隐患辩识评价和预防控制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安全机制。
在实践中也发现,安全性评价在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方面成效显著,而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虽有一定作用,但不尽人意,还要进行新的探索。
3 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
3.1 什么是危险点分析
“危险点分析”或“危险点控制”的完全表述应该是“工作前危险点危险源的分析与工作中危险点危险源的控制”。
人类从事的每一项生产活动都存在着包括劳动者本身、工具设备、劳动对象、作业环境等方面不同程度的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危险点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部位、场所、工器具或行为等。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设备损坏、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和状态。工作前经过认真分析,充分认识危险点和危险源之所在,工作中采取隔离、警示、个人防护等有力措施加以防范,达到超前控制和预防事故的目的。
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电业员工创造了许多预防事故的方法与措施,如施工前的“安全交底”,运行中的“事故预想”,检修中的“安全措施卡”,调度工作中提倡“多说一句话”等等,都可以归纳为“危险点分析”的范畴。当前提倡开展“危险点分析”活动,旨在使这项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通过规范化的措施,使一线员工在工作现场形成预警的思维方式和良好的工作习惯,形成一种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安全机制。
3.2 危险点分析的要点
(1) 工作场地的特点,如高空、井下、容器内、带电、交叉作业等,可能给作业者带来的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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