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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海关关于2008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08-07-14 16:59:50    学人教育社区    加为收藏加入收藏夹    推荐给好友发送给好友

 
 
 
 

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2:40---5:00;

2.现场确认报名地点: 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市体育馆对面)海口海关玉沙大院海关办公楼后翠馨居一楼。

3.考生本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下列材料、证件,到海关确认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1)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

(2)准考证主证;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学生(教务)处或者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本人签署的承诺书,办理确认报名手续。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承诺书格式文本下载。

4.按照本公告规定参加考试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考试成绩合格后仍须凭毕业证书申请报关员资格;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未能交验毕业证书的,海关不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按照本公告上述规定提交复印件的,考生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注日期。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张,并保证复印效果清晰,供海关留存;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

5.考生办理确认报名手续时,应当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

海关签发准考证主证后,无论何种情况,考生所交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6.考生通过确认报名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否则将会影响参加考试)。

考试起讫时间,以及考生所在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均以准考证副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7.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个人信息,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六、考试复习

海关总署将在适当时候,通过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公布《2008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请考生按照大纲的要求进行复习、备考。

2008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考生可在办理确认报名现场购买。

七、违纪行为处理

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海关根据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成绩或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处理。

八、考试信息发布

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是报关员资格考试唯一官方网站,考试公告、通告、通知、动态及其他考试相关信息,均在该网站发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相关政策法规”、“海关总署考试公告”、“考试最新动态”和“各考区最新考试公告”等栏目,获取官方考试资讯。

未尽事宜请考生参阅海关总署2008年第48号公告,请认真阅读、知悉。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七月十日

9 7 3 1 2 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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