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报关员考试;报名;成绩查询;成绩
全国最大在线学习互动平台

  各地分站:上海  北京  天津  重庆  广东  浙江  江苏  山东  湖南  更多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用户注册 | 查看全部考试

在线模考

学习博客

返回首页

 
报关员;报关员考试;报名;成绩查询;成绩
输入关键字:
热门推荐: 考试全程通软件  网上课程 二手复习资料  打折图书
     
 

2003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最新笔记

 
 

05-07-15 15:01:24    学人教育社区    加为收藏加入收藏夹    推荐给好友发送给好友

 
 
 
 

第一章 报关概述
概念 报关单位 报关员 报关活动相关人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的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的物品、的或者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报关单位--指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已经海关批准,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关键词--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报关活动相关人--是指经营海关监管仓储业务的企业、的保税监管的加工企业、的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等。(转关运输--指在海关监管下,从一个海关运往另外一个海关地点办理某项海关手续的行为)
报关员--经海关注册,代表所属企业(单位)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人员
报关业务的经营范围和相对主管部门
报关单位A--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又称经营单位)--主营业务是对外贸易经营包括贸易型、的生产型、的仓储型--由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自理报关单位--自理报关(不得为其他人报关)--企业经营需要可办理异地报关业务。 
报关单位B--报关企业(专业报关企业)--主营业务是(社会化)报关纳税服务--由注册地海关初审,上报海关总署审批--代理报关(是一种为进出口业务提供纳税服务的行为)--只能在注册地海关从事报关服务。
报关单位C--代理报关企业--主营业务是国际货物运输、的代理或国际运输工具的代理--经营审批是外经贸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代理报关--但只能在本企业承揽承运范围内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报关纳税。
报关代理的行为属性和法律责任
A直接代理--委托代理行为--法律责任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委托人),但报关企业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间接代理--(报关企业受其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手续的)--视同报关企业自己报关(难道报关企业除主营业务是报关服务外,还有经营进出口的权利?或者??)--法律后果将直接作用于报关企业,由报关企业承担收发货人自己报关时应承担的相同的法律后果。
涉及到的关键词--1委托(对于报关企业来说,没有对外贸易经营的资格,他们从事的只是受有外贸经营资格的单位委托从事进出口货物的纳税等海关业务) 2海关管理相对人(对于海关来说,行使的是国家权力,即对进出境的监管,监管的对象是进出口货物、的物品、的运输工具。但海关管理相对人只能是有行为能力的法人、的自然人等,所以以上涉及海关业务的企业、的人员即是海关管理相对人)
报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1. 有下列情形之一,海关暂停报关权:
(1) 违反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警告无效的;
(2) 不履行纳税义务和其他应履行义务的;
(3) 经海关年审不合格的;
(4) 内部报关员管理制度不健全的;
(5) 其他原因需要暂停报关权的。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海关取消报关单位的报关权:
(1) 主管部门已经撤消其进出口经营权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的;
(2) 报关单位解体或并入其他单位的,专业、的代理报关企业原有情况发生变化,已不具备开办条件的;
(3) 犯有走私罪的;
(4) 有暂停报关情形,情节严重的。
3. 有违法行为但未构成走私行为,按海关规定处罚
4. 有违法行为且构成走私行为而不构成走私罪的,按走私行为处罚。
5. 违法构成走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由海关撤消其报关注册登记,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关员的法律责任
1. 未取得资格从事报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2. 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范围报关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暂停其执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
3. 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取消报关从业资格,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得重新取得报关从业资格证书。(小心呀!!)
4. 报关员有违反《海关法》行为,海关吊销其报关员证件的,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报关员注册。
5. 报关员有下列情事之一的处以100元以下罚款:
(1) 转接、的涂改报关员证件的;
(2) 未经海关同意,逾期1个月不参加年审的;
(3) 未经企业授权擅自承揽报关业务的;
(4) 不履行海关规定的报关员义务的;
(5) 因其他原因需处以罚款的。
第二章 报关与海关监管
第一节 海 关
一 概念
1. 海关--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2. 关境--适用于同一海关法或同一关税制度的领域
3. 关税--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海关法》、的《进出口关税条例》,对准许进出口货物、的进出境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4. 走私--进出境活动的当事人或相关人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的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的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非法运输、的携带、的邮寄国家禁止、的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的物品进出境,或者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的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的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的物品、的进境的境外的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行为称为走私。
二 海关的性质
1. 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2. 海关是国家行政监督管理机关
3. 海关的监督管理活动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 
三 海关的任务 
1. 海关监管
2. 海关征税
3. 查缉走私
4. 编制海关统计
四 海关的权力
1. 海关权力的特点
(1) 特定性
(2) 独立性
(3) 效力先行性(海关的行政行为一旦做出,就应推断其为合法,再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和无效之前,即使管理相对人认为海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也应该遵守和服从。)
(4) 优益性((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
2. 海关权力的内容
(1) 行政许可权
(2) 税费征收权
(3) 行政监督检查权
(4) 行政强制权
(5) 行政处罚权
(6) 佩带和使用武器权
(7) 其他行政权利
3. 海关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
(1) 合法原则
(2) 适当原则
(3) 依法独立行使原则
(4) 依法受到保护原则
关键词--1。海关的任务、的权力。2。海关监管具有的再管理属性--进出口业务的货物、的物品、的运输工具的进出境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然后在实际进出境的时候接受海关的监督检查,所以海关的这种管理行为叫做"再管理属性的行政行为"。
海关的最高管理部门是国务院?我认为是海关总署吧??应该说是中央授权海关,是国务院的一个直属机构。
海关总署(包括广东分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的垂直设立。41个直属海关,304个隶属海关。
报关与海关工作任务
报关是否规范、的合法直接影响到海关监管的工作量和工作效率。报关活动是否规范、的守法程度高,海关的监管就向简便发展。报关是否真实、的准确直接关系到国家税收的应收尽收。报关活动的规范将会减少走私违法活动的发生,从而减轻海关缉私的压力。准确而高质量的报关是我国海关对外贸易统计准确及时的重要保证。
第二节 报关管理制度
概念
1. 报关注册登记--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提供规定的法律文书,申请报关资格,经海关审查核实,准予办理报关业务的海关事务。
2. 异地报关备案--已在所在地海关办理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为取得在其他海关所辖关区的报关资格,而在有关海关办理报关业务的海关事务。
报关注册登记的条件:
(1) 必须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提供服务的必要设备;
(2) 拥有一定数量的报关从业人员;
(3) 拥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
异地报关备案的范围和条件:
(1) 范围是该制度一般仅适用于自理报关业务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2) 条件是已经办理了所在地的自理报关登记并核发《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报关员注册的条件:
(1) 通过报关员资格考试并取得
(2) 持有其所属的已在还登记注册的企业出具的有关证件。
(再注册的条件是持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的证明文件到海关重新注册)
几个时间性的概念:
(1) 年审报关企业的年审是每年的1月1日到4月30号提交年审资料,5月30号之前完成年审。
(2) 报关员年审不合格项的时间项:领取报关员证件之后1年内未从事报关工作的;未经海关同意逾期1个月不办年审的。
(3) 遗失报关员证15日内向海关递交情况说明,并登报声明作废。海关自作废之日3个月内补发,期间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第三章 报关与贸易管制
一.WTO世贸组织,2001年12月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是协调成员方贸易秩序的一个世界性的国际经济组织。贸易管制是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和对内对外政策的需要出发,在国际贸易有关规则的基础上,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实施有效管理而实行的各种贸易政策、的制度和措施的总称。它包括如下含义:
1. 以实现我国对内对外政策目标为基本出发点。
2. 是国家管制。
3. 是政府的一种强制性行政管理行为。
4. 所涉及的法律制度属于强制性法律范畴。
国际上通常有两种分类形式:1是按管理目的分进口贸易管制和出口贸易管制2是按其管理手段分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
我国按管制对象分货物进出口贸易管制、的技术进出口贸易管制、的国际服务贸易管制。
A禁止进出口管理 B限制进出口管理 C自由进出口管理。
其他的贸易管理制度
1. 进出口经营权管理制度
2. 进出口经营范围管理制度
3. 国营贸易和指定经营制度 国营贸易--农产品和部分重要工业品, 指定经营--烟草和部分工业品。(发展方向是国营贸易还保留,指定贸易在加入WTO的3年内调整和扩大指定经营制度下的企业清单--就是允许其他加入指定经营,并最终取消指定经营制度)
二.对外贸易管制的主要内容:"证"、的"准"、的"检"、的"核"、的"救"
1."证"--货物、的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说明:我国进出口许可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进出口经营权及经营范围的审批;国家限制进出口商品的配额管理和许可证管理,进出口商品的分类管理;对外贸易国别政策等内容。 的
2."准"--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核准。
3."检"--进出口的商品的质量的检验、的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简称为"三检"。
4."核"--进出口收、的付汇核销。
5."救"--贸易管制的救济措施。包括反倾销、的反补贴、的(指在非公平竞争的环境采取的限制进口的关税措施)保障措施(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为保护本国的相关产业而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
有关贸易救济的时间概念:1。临时反倾销措施'不得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9个月' 2。临时反补贴措施'不得超过4个月' 3。临时保障措施'200天'并入最终保障措施,'一般是4年,可以延长,但总数不得超过8年'
我国贸易管制的主要措施及报关规范--由两大方面组成1是如实申报2是提交有关《许可证》及其他证明文件。
一. 进、的出口许可管理。
1. 进口许可管理:
(1) 配额管理(限制数量)--A配额机电产品B配额一般商品。
(2) 非配额管理(限制种类)--许可证管理
2. 出口许可管理:
(1) 配额管理(限制数量)--A配额许可证管理B招标管理a出口配额招标管理(即有偿招标)b出口配额无偿招标管理C出口配额有偿使用管理。
(2) 非配额管理(限制种类)--许可证管理。
3. 无须提供进口许可证的贸易类别(光盘生产线除外):
(1) 加工贸易项下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进口料件。
(2) 暂时进口货物
(3) 无代价抵偿货物
(4) 外商独资企业进口的投资设备(汽车)
(5) 保税区、的出口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口的货物
无论进、的出口许可证的使用:原则上是"一批一证"制度,即许可证件在其有效期内只能对应同日同批进、的出口货物作一次性报关使用。对不实行"一批一证"的商品,发证机关在签发许可证时在备注栏上注明"非一批一证",在其有效期内可使用12次。该证的使用期限是--进口证1年/出口证6个月。 
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原则是"一批一证",不能一次清关的,可以实行"非一批一证",最多使用是6次)
A确认商品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目录》的范围--B向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C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立即发放《自动许可证》----D进口货物--E向海关报关,递交《自动许可证》--单单相符、的单证相符、的单货相符、的证货相符、的--缴纳税费--海关放行。
(假如是可自动进口的重要工业品的,不是提交《自动许可管理》,而是《重要工业品证明》,但重要工业品的进口实行的是"一批一证") 
三.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
a) 禁止进口--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的旧机电产品
b) 限制进口--A配额管理 列入《配额产品目录》商品B非配额管理(许可证管理) 光盘生产设备C特定管理 列入《特定产品目录》商品
c) 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列入《自动许可管理目录》的机电产品
(属于可以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需要在证件的相应栏上填"旧品",进口时需交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四. 进口废物管理
进口原则--可用作原料使用的废物--到国家环保总局申请《进口废物批准证书》--报关时需交验检验检疫机构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国家规定实行"非一批一证"
分有--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的 许可证管理
一律不能转关(废纸除外) 
五.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HS目录《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即《非公约证明》--"一批一证"
2.《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即《公约证明》--"一批一证"
3.《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当年使用"和"一次性使用" 
六. 进出口药品管理
分有一般药品(进口为主)、的精神药品、的麻醉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及医用毒性药品。
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证管理--《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的《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的《进口药品通关单》--"一批一证"
七. 纺织品(出口为主)
列入《设限纺织品与HS分类目录》的纺织品--配额管理/许可证管理--国家外经贸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及七各地授权部门负责管理、的发证。--配额证明/出口许可证--报关时向海关提交有效的《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一批一证"
八. 文物
原则是:珍贵文物禁止出境/一般文物限制出境/贸易性文物出口需经指定口岸鉴定机构鉴定,并发许可证外,还需交验文化部批准文件。
出境的旅客托运、的个人邮寄私人所有的旧存文物或珍贵文物(适用范围)--许可证管理(文化部及文物鉴定部门)--《文物出境许可证》、的《文物出口许可证》
火漆印--"A"指文物经营单位的外销文物 "B"指私人携带出境文物 "C"指依法批准的超限文物。
九. 黄金及其制品
实施进出口管理的黄金及其制品--许可证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
十. 音像制品
由文化部制度的经营单位经营进口的音像品制品、的可供研究、的教学参考的音像制品成品--许可证管理(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
非经营单位进口的用于宣传、的培训及广告的少于200盘以下的可以免领《批准单》
十一。出入境检验检疫
列入〈〈法定检验目录〉〉的或者〈〈实施入境验证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进境通关单〉〉、的〈〈出境通关单〉〉--"一批一证"
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主要内容:
1. 进出口商品
2. 商品的装载容器、的包装物
3. 来自于疫区的运输工具
十二。进出境现钞管理--〈〈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许可证〉〉--中国人民银行--外币进出境仅允许在北京、的上海、的福州、的广州、的深圳口岸报关。
禁止进出口货物的适用范围
1. 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 为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或健康,必须禁止进口的或者出口的
3. 破坏生态环境的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的协定的规定,需要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限制性进出口货物的适用范围:
1.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限制进出口的
2. 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国内资源,需要限制出口的
3. 输往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4. 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5. 对任何形式的农、的牧、的渔业,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6. 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
7. 缔约方规定的(同禁止类)

 
 

 
 

上一篇:     下一篇:

 
     
 
[考试软件推荐] 更多软件
 

报关员;报关员考试;报名;成绩查询;成绩

监理工程师考试全程通  
咨询工程师考试全程通
报关员考试全程通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全程通  
  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程通  
  国家司法考试全程通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全程通  
  会计中级职称考试全程通  
  报检员资格考试全程通  
  执业医师考试全程通  
[网上课程推荐] 更多课程
 

报关员;报关员考试;报名;成绩查询;成绩

英语四级考试网上辅导  
英语六级考试网上辅导
英语口语网上课程
  公务员考试权威网上辅导课程  
  国家司法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企业法律顾问网上辅导课程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执业药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执业医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卫生资格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资产评估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监理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造价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咨询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安全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城市规划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服务内容付款方式 订购方式配送方式服务保证联系我们广告投放合作推广网站声明友情链接问题咨询
Copyright @ 2007-2010 上海天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浙桥路289号建银大厦A座2107室 邮编:200126
联系电话:021-50252164,51330678 传真:021-50252164-804
沪ICP备08003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