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在线学习互动平台

  各地分站:上海  北京  天津  重庆  广东  浙江  江苏  山东  湖南  更多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用户注册 | 查看全部考试

在线模考

学习博客

返回首页

 
输入关键字:
热门推荐: 考试全程通软件  网上课程 二手复习资料  打折图书
     
 

人身保险合同知识:人身保险合同概念特征

 
 

08-03-12 13:27:47    学人教育社区    加为收藏加入收藏夹    推荐给好友发送给好友

 
 
 
 

 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定义:"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人身保险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疾病,衰老等原因导致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或年老退休,或在保险期限届满生存,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来源:考
  人身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中的一大类,兼具保险合同的一般属性和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一般特征 来源:考
  1.人身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如人身保险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应认真回答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家庭和个人的病史,个人嗜好,其他保险等一系列问题,如果提供的情况有误或不完整,保险人可以违背最大诚信原则为由解除保险合同. 
  2.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必须采取特定的形式订立保险合同.
  3.人身保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相互负有义务,他们的义务与其权利是相互关联的,投保人负有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负有当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4.人身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条款事先由保险人拟订,投保方不参与保险条款的拟定,投保时只有接受或不接受的权力,即使有某项特别要求,也只能采纳保险人事先准备的附加条款.  来源:考
  (二)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特征
  1.人身保险合同的定额给付性
  2.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
  人身保险合同,特别是人寿保险合同往往是长期的.保险期限可以是数年,数十年到一个人的一生不等. 
  3.人身保险利益确定的特殊性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来确定. 
  4.人身合同的储蓄性与投资性
人身保险在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同时,兼有储蓄性和投资的功能. 

 
 

 
 

上一篇:     下一篇:

 
     
 
[考试软件推荐] 更多软件
 

监理工程师考试全程通  
咨询工程师考试全程通
报关员考试全程通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全程通  
  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程通  
  国家司法考试全程通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全程通  
  会计中级职称考试全程通  
  报检员资格考试全程通  
  执业医师考试全程通  
[网上课程推荐] 更多课程
 

英语四级考试网上辅导  
英语六级考试网上辅导
英语口语网上课程
  公务员考试权威网上辅导课程  
  国家司法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企业法律顾问网上辅导课程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执业药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执业医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卫生资格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资产评估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监理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造价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咨询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安全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城市规划师考试网上辅导课程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服务内容付款方式 订购方式配送方式服务保证联系我们广告投放合作推广网站声明友情链接问题咨询
Copyright @ 2007-2010 上海天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浙桥路289号建银大厦A座2107室 邮编:200126
联系电话:021-50252164,51330678 传真:021-50252164-804
沪ICP备08003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