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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名条件,并在城市规划部门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必须审查学历和从事城市规划工作年限。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周期为2个考试年度。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二)全区统一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时间:2008年7月11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6月20日至7月11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8年7月8日至7月11日,地点: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3、各市要按照自治区报名截止时间,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工作。同时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 报名手续
1、首次报考城市规划师由本人上网填写《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符合免试的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城市规划师由本人上网填写《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考试费(具体操作按“网上缴费说明”进行)
3、按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04]10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报名费10元留给各市报名点,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费用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试卷费用等。
(四)各市报名点于7月31日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材料上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8月29日前上缴考试费用。
(五)11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五、考场设置
2008年度城市规划师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六、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工作由自治区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大纲、考试教材和辅导材料的征订及考前培训有关事宜请与自治区建设厅联系,联系人:马世军,联系电话:0771-2260160。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时间做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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