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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库还是准考证,对于考生姓名中出现的诸如同音字、形似字等明显的错别字,应以考生出示的身份证为准,并做好有关更正记录,及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修改报名信息总库。
2、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考生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各地可以自行更改。
3、考生的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4、考生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记录表》(各市自制,备查)。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依据新颁布的考试大纲实施。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及考前辅导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联系电话:025-83200271。
八、收费事宜
(一)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苏价报[2001]32号)的统一核定,收取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二)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