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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二)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且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事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台湾居民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6月26日至7月1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6月26日至7月5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按规定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并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护照,下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从事房地产估价相关专业工作证明和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的经历证明,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须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考试取得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证书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证书(上述证件均需原件),于2008年7月3日至5日到北京市房地产职工大学(地址:朝阳区劲松南路华威北里18号楼;联系电话:67799808)进行资格审核;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8年7月14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10月14日至16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资格审核的同时办理考试大纲征订工作。
(三)考试咨询电话: 63959161、63959162、1605700。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 房地产估价师课程辅导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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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本辅导包含了基本政策和相关知识两门课程) |
黑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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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
史贵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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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
李文华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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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
史贵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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