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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申请报名人员于2008年6月9日至6月17日到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领取《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可以复印),并于2008年6月24日前持填写好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 “工龄证明”、“评估实践经历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材料和5张一寸彩照到领表地点报名;
自治区区直在呼和浩特市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中央驻呼直属企业的报名人员,直接到呼和浩特市房产局领取《申请表》报名;
(二) 各旗(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地区报名人员全部材料于2008年6月30日之前逐级报到盟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由盟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事(职改)部门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初审;
(三) 盟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申请表》签署意见、盖章后,填写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可复印)连同报名材料于2008年7月9日之前报到自治区房地产考试办进行集体报名;
(四) 自治区房地产考试办负责对各盟市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留存报名材料(不包括学历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收取报考费,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退交盟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五) 各盟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于2008年7月15日之前将个人报名情况通知本人,对未通过审核者,退还报名费。
五、考试费用
报名人员到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名时,报名费按每人20元交纳,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0元交纳。各盟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每科7元留作相关支出,其余部分全部在集体报名时上交自治区房地产考试办。
六、考试范围
200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根据《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要求范围掌握。
七、考试辅导教材及其征订
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即《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共6本,请各地通知考生作好教材的订购工作。
2008年自治区不再统一征订考试教材,考生可直接向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委托的内蒙古水苑建筑书店进行订购。
地 址:010020 呼和浩特市邮电学校南巷
联系电话:0471-6916403 (15847147988)
联 系 人: 肖农
附 件:1.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考试全区工作计划;
2.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3.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4.自治区房地产考试办、自治区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自治区房地产估价师学会通讯地址。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