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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报考人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实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四张(每张报名表上贴两张照片)。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质量专业技术、出版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考试及人事争议仲裁问题收费问题的函》(豫发改收费函〔2004〕501号)的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5元(包括上交给国家的费用)。 五、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2008年1月14日至1月30日全省统一报名,过期不再受理。 在全省统一报名时间内省直单位和中心驻豫有关单位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报名手续。 2008年2月28日前各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将报名材料汇总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年3月20日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报名表、审批表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交纳考务费。 6月中旬开始核发准考证。 六、考试教材及培训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联系电话:0371—65958766。 七、注重事项 (一)各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人事考试中心一律不予受理。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资格审查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三)填写报名表时,填写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相同,为适应今后网络报名需要,报名表上的信息需填写完整。 (四)报名汇总时,将初级与中级、免试部分科目与考试全部科目的考生分别汇总。上交报名表时,报名表按录入计算机的顺序排列,校对要认真,不受理个人更正信息请求。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六)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其它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八)坚持政务公开。全省考生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各省辖市对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安全保密;采取有力措施,严厉考风考纪,对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密、泄密的人员,一经发现,要记录在案,严厉处理。 河南省人事厅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附件: 1:质量报名表.doc 2:质量汇总审批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