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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日至7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9月 5 日 下午 2:00-- 4:3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9月6日 上午 9:00--11:30 法学基础知识
下午 2:00-- 4:3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7日 上午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 2:00-- 4: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七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五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三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一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六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被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至2008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经济学与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三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二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网络报名、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及要求。
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5月8日至14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2008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文件大小应为10-20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