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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关于会计从业资格实行考试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一)省财政厅成立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考试的计划安排,组织编写纲、教材和命题,制发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中的有关办法。
(二)各市财政局应成立相应机构,并按照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考试工作。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我省境内现在会计岗位工作,不具备直接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二)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或预备从事会计工作的其他人员。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前三科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教材、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试卷、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合格标准。后两科可由考生任选一门,考试仍按原办法执行。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期举行,一般安排在每年8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六或星期日进行,考试时间为1天。财经法规科目为1.5小时,会计基础知识科目为1.5小时;会计实务为2小时。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三门同时合格且珠算、电算化符合规定要求,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纲与教材
各科目纲及教材由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编写,由各级财政部门征订发行。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一般定为每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
(二)报名地点:由各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治理机构指定。
(三)报名手续: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规定的证件交一寸照片若干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四)报名时需按规定交纳相关考试费用。
(五)统一登记:各市、县考试机构,对参加考试的人员统一登记,并颁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省直及中心驻皖单位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治理原则。
六、考试的命题和评分
(一)各科考试内容由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在各指定教材内命题。
(二)考试试题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统一制定,评卷工作由各市考试治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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