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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会计中级《经济法》课堂笔记十一-会计师资格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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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16 23: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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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份有限公司的的股东大会 (一)股东大会的职权(P72) 【解释】股东大会的职权与股东会基本相同,唯一的区别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的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股份,而无须股东大会的批准。例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所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超过3年,发起人就可以自由转让其所持股份,不需要股东大会的批准。 【例题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答案】√ 【例题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有()。 A.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B.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C.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D.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答案】BC 【解析】(1)选项A属于董事会的职权;(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例题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有()。 A.对回购本公司的股票作出决议 B.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作出决议 C.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决定修改公司章程 【答案】ABD 【解析】选项C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P72-74)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年会应当在前6个月举行,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日前通知各股东。 【相关连接】董事会提前10天,股东大会提前30日。 2、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 (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解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法定最低人数是5人,因此当董事人数下降到4人,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此外,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也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例题1】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达到了公司股本总额的40%,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 【例题2】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该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2000年) 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 B、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答案】ACD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本题中,选项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低于董事会法定最低人数5人;选项B“公司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尚未达到股本总额(5000万元)的1/3,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例题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2003年)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答案】ABD 【解析】(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2)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10%)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3、临时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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