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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2003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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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内部讲义连载经济法(五)-会计师资格考试-

 
 

07-10-16 23:15:31    学人教育社区    加为收藏加入收藏夹    推荐给好友发送给好友

 
 
 
 

近四年试题分数统计

典型试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试题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是()。(2002年考题)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B.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C.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D.企业可以不设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试题2】下列事项中,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2002年考题)

A.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C.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伙企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形。不包括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试题3】甲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乙为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乙的债务时,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的权利是()。(2003年考题)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以对甲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试题4】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2003年考题)

A.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B.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C.按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伙损益分配原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损益分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试题5】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债务人的偿还责任消灭,该期限是()。(2004年考题)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试题6】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合伙人之间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原则是()。(2004年考题)

A.按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B.按各合伙人贡献大小分配和分担

C.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和分担

D.合伙人临时协商决定如何分配和分担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伙损益分配原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损益分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试题7】2004年3月,刘、关、张三人分别出资2万元、2万元、1万元设立甲合伙企业,并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损益。8月,甲合伙企业为乙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12月因乙企业无偿债能力,甲合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为乙企业支付1万元。12月底,刘提出退伙要求,关、张同意。经结算,甲合伙企业净资产为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退还刘的财产数额是()。(2005年考题)

A.2万元

B.1.2万元

C.1万元

D.0.8万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伙损益分配原则。本题刘、关、张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2:2:1)分配和分担损益,则应退还刘的财产数额是3÷5×2=1.2万元。

【试题8】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5年考题)

A.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B.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二)多项选择题

【试题1】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的有()。(2003年考题)

A.投资人的知识产权

B.投资人的劳务

C.投资人的土地使用权

D.投资人家庭共有的房屋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不可以用劳务出资;家庭共有财产可以作为出资,但投资人应当在设立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试题2】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03年考题)

A.无需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B.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

C.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D.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按退伙处理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试题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伙企业事务中,必须经合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执行的有()(2004年考题)

A.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B.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C.处分合伙企业知识产权

D.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伙企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形。包括:(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试题4】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2004年考题)

A.2/3合伙人决定解散

B.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C.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伙企业解散。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试题5】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05年考题)

A.投资人不能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B.投资人可以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C.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恶意第三人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试题6】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当然退伙的有()。(2005年考题)

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合伙人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被依法宣告死亡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法定退伙。法定退伙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两类。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三)判断题

【试题1】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002年考题)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其中规定: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试题2】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聘用甲管理企业事务,在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中,甲有权决定将该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给他人使用。()(2003年考题)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未经投资人同意,甲不得将企业商标转让给他人使用。

【试题3】合伙企业新入伙的合伙人只对其入伙后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04年考题)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合伙企业入伙的新合伙人的偿债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试题4】投资人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书上没有注明是以个人财产出资还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005年考题)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家庭共有财产可以作为个人出资的,但投资人应当在设立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四)简答题

【试题1】公民甲投资设立了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甲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企业的事务管理?如果甲擅自出租营业执照,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如果该企业被依法解散,其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2002年考题)

[答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或:法律规定),甲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如果甲擅自出租营业执照,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如情节严重,被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该企业被依法解散,其清偿顺序为: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试题2】甲、乙、丙三人合伙设立A企业,约定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3万元。三人按4:3:3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损益。A企业成立后,与B公司签订一购货合同,保证人为丁。后因A企业无力偿还货款,B公司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丁以未约定保证形式,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为由拒绝。B公司遂对A企业和丁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还查明,甲对戊负有债务2万元,戊对A企业负有债务2万元;乙对C公司负有债务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丁认为未约定保证形式,自己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2)戊能否将甲欠他的2万元债务与他欠A企业的2万元债务抵销?为什么?

(3)若乙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对C公司的2万元债务,则C公司可以通过何种途径用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清偿2万元债权?(2005年考题)

[答案]

(1)丁的观点不正确。(0.5分)(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1分)

(2)不能抵销。(0.5分)(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1分)

(3)C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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