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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银行借款利息的支付方式 1.利随本清法 利随本清法又称收款法,是在借款到期时向银行支付利息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借款的名义利率等于其实际利率。 2.贴现法 贴现法是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部分,而到期时借款企业再偿还全部本金的一种计息方法。贴现法的实际贷款利率公式为: (五)银行借款筹资的优缺点 优点:筹资速度快;筹资成本低;借款弹性好。 缺点:财务风险较大;限制条件较多;筹资数额有限。 二、发行公司债券 (一)债券的含义与特征 债券是债务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承诺按约定的利率和日期支付利息,并在特定日期偿还本金的书面债务凭证。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有: (1)债券是债务凭证,股票是所有权凭证; (2)债券是固定收益证券,股票多为变动收益证券; (3)债券风险较小,股票风险较大; (4)债券到期必须还本付息,股票一般不退还股本; (5)债券在剩余财产分配中优先于股票。 (二)债券的基本要素 债券的基本要素包括面值、票面利率、债券期限和发行价格等。 (三)债券的的种类 债券可按以下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按有无抵押担保分类 按有无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信用债券、抵押债券和担保债券。 (1)信用债券。信用债券包括无担保债券和附属信用债券。无担保债券是仅凭债券发行者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抵押品作抵押或担保人作担保的债券;附属信用债券是对债券发行者的普通资产和收益拥有次级要求权的信用债券。企业发行信用债券往往有许多限制条件,这些限制条件中最重要的称为反抵押条款,即禁止企业将其财产抵押给其他债权人。由于这种债券没有具体财产做抵押,因此,只有历史悠久,信誉良好的公司才能发行这种债券。 (2)抵押债券。抵押债券是指以一定抵押品作抵押而发行的债券。当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债券时,债权人可将抵押品拍卖以获取资金。抵押债券按抵押物品的不同,又可分为不动产抵押债券、设备抵押债券和证券抵押债券。 (3)担保债券。担保债券是指由一定保证人作担保而发行的债券。当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债券时,债权人可要求保证人偿还。保证人应是符合《担保法》的企业法人,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净资产不能抵于被保证人拟发行债券的本息; ②近三年连续盈利,且有良好的业绩前景; ③不涉及改组、解散等事宜或重大诉讼案件;④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按债券是否记名分类 根据债券的票面上是否记名,可以将债券分成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1)记名债券,是指在券面上注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同时在发行公司的债权人名册上进行登记的债券。转让记名债券时,除要交付债券外,还要在债券上背书和在公司债权人名册上更换债权人姓名或名称。投资者须凭印鉴领取本息。这种债券的优点是比较安全,缺点是转让时手续复杂。 (2)无记名债券,是指债券票面未注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也不用在债权人名册上登记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债券。无记名债券在转让同时随即生效,无需背书,因而比较方便。 3.债券的其他分类 除按上述几种标准分类外,还有其他一些形式的债券,这些债券主要有: (1)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按规定的价格或一定比例,由持有人自由地选择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 (2)零票面利率债券。零票面利率债券是指票面利率为零或票面上不标明利息,按面值折价出售,到期按面值归还本金的债券。债券的面值与买价的差异就是投资人的收益。 (3)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是指利息率随基本利率(一般是国库券利率或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变动而变动的债券。发行浮动利率债券的主要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