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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公司地处大连市,以汽车制造为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1.为生产购进A材科,2月份专用发票注明买价3000万元,增值税510万元,增值税税率17%。 2.为生产产品购进免税农产品,3月份买价500万元,同时普通发票注明发生运费30万元,装卸费10万元。 3.4月份为生产购进辅助材料,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3.4万元。 4.5月份为生产免税C产品购进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买价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 5.6月份为生产购进设备,专用发票注明买价1000万元,增值税170万元。8月份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6.自制的B产品对批发商销售,含增值税售价7020万元,B产品增值税税率17%,给予对方10%的折扣,折扣部分单独开红字用发票冲销。 7.生产的C产品对外出售,售价700万元。 8.生产的D产品委托甲公司代销,已经发出商品成本550万元,正常不含增值税售价10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20%,尚未收到代销清单。 9.部分D产品被在建工程领用,成本500万元,正常不含增值税售价1200万元,领用时开出专用发票。 10.10月份接受他人捐赠设备,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乙公司负责运费,普通发票注明运费3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 11.因火灾损失部分A材料,该部分材料购入时买价10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在销售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有哪些不当之处? 2.计算2004年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2004年销项税额和应交增值税 4.计算2004年应交消费税。 答案: 1.专用发票使用有以下不当之处: (1)销售折扣不应单独开红字专用发票冲销,应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台则应按折扣前的金额计算交纳增值税。 (2)在建工程领用自制产品开出专用发票错误,因为在建工程属于非应税项目,不得开出专用发票。 2.2004年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1)A材料进项税款=510-100×17%=493万元 (2)免税农产品及运费=500×13% 30×7%:67.1万元 (3)10月份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及运费=68 30×7%=70.1万元 合计:630.2万元 3.2004年销项税额 (1)B产品=7020÷(1 17%)×17%=1020万元 (2)在建工程领用D产品=1200×17%=204万元合计:1224万元 2004年应交增值税=1224-630.2=593.8万元 4.2004年应交消费税=1200×20%=240万元 (四)某企业以白酒生产为主,适用33%的所得税税率,全年销售收入9400万元,年终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计算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50万元,扣除l~11月份预交的所得税240万元,年终应补交所得税106.5万元。经税务机关查证,发现以下问题: 1.本年2月份购入并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124万元,预计净残值4万元,税法规定 按5年的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单位会计直接作管理费用一次从收入中扣除。 2.全年实际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及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共600万元。该企业职工500人,税务机关核定的年计税工资为480万元。 3.通过民政机关向贫困地区捐赠110万元,直接向农村义务教育机构捐赠70万元,全部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4.全年发生广告费200万元,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0万元,发生招待费5l.2万元,全部申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要求:分析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哪些项目 1.计算错误,如何进行调整? 2.计算调整后全年应交所得税及年终应补交所得税。 答案: 1.以下项目计算错误,应予调整 (1)固定资产全额扣除错误 本年允许扣除的折旧额=(124-4)÷(5×12)×lO=20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4-20=104万元 (2)职工工资及提取的三项费用扣除错误 本年允许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