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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2003

2004

2005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单选题

3

3

1

1

1

1

2

2

多选题

1

2

1

2

判断题

1

1

1

1

1

1

计算题

简答题

综合题

合计

3

3

3

4

3

4

3

3

     
 

中级职称内部讲义连载经济法(三)-会计师资格考试-

 
 

07-10-16 23:15:31    学人教育社区    加为收藏加入收藏夹    推荐给好友发送给好友

 
 
 
 

近四年试题分数统计

注:本表包括本章当年全部考试题的分数,但是下面列举的典型试题中不包括由于教材修改而失效的考题。其他章与此相同。

典型试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试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事件的是()。(2002年考题)
A.发行股票
B.签订合同
C.发生地震
D.承兑汇票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法律事实中事件的概念。事件是指不依经济法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它包括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两种。自然现象又称绝对事件,如自然灾害。

【试题2】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2002年考题)
A.对工商局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不服
B.对工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
C.对财政局作出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决定不服
D.对税务局作出的给予其职工的降职处分决定不服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行政复议范围。税务局作出的给予其职工的降职处分决定不在行政复议范围之内。

【试题3】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仲裁解决的是()。(2002年考题)
A.婚姻纠纷
B.买卖合同纠纷
C.收养纠纷
D.继承纠纷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根据《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

【试题4】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是()。(2004年考题)
A.甲乙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甲乙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
D.甲乙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

[答案]B

[解析]同上。

【试题5】下列法的形式中,属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2005年考题)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经济法的渊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经济法的基本渊源,是经济立法的基础。

【试题6】甲、乙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甲选定A仲裁员,乙选定B仲裁员,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3人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采取的做法是()。(2005年考题)
A.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B.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C.提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D.提请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裁决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仲裁的裁决。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本题中,如果3名仲裁员产生3种不同意见,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二)多项选择题

【试题1】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2003年考题)
A.某市财政局
B.某研究院
C.某公司的子公司
D.公民杨某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经济法主体的范围。

【试题2】下列各顶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2004年考题)
A.经济管理行为
B.自然灾害
C.智力成果
D.战争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法律关系的要素。根据规定,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经济行为和智力成果。

(三)判断题

【试题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无论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受理,都可以同时申请行政复议。()(2003年考题)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行政复议的程序。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行政诉讼,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试题2】法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应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才可申请行政复议。()(2004年考题)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行政复议的程序。申请人可以先提起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但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试题3】民族自治地方有关调整经济关系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是我国经济法的渊源之一。()(2005年考题)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经济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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