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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每日一练经济法(1月19日)-会计师资格考试-

 
 

07-10-16 23:15:31    学人教育社区    加为收藏加入收藏夹    推荐给好友发送给好友

 
 
 
 

多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
A、治理人提议召开
B、占债权总额1/3的债权人提议召开
C、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D、债权人委员会提议召开

正确答案:A,B,C,D
知识点:债权人会议
答案解析: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治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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