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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关于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12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审计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9日。请各有关单位按《2008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一)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组织分工与考区设置
(一)我市全国审计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审计局共同负责。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实施本地区考试报名、准考证发放、考场设置等各项考务工作。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审计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负责。
(二)2007年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全省各省辖市(宿迁市除外,宿迁市考生在淮安市参加考试)均分别在市区所在地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
二、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其中,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为客观题,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各科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审计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四、报名组织
(一)我市的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26日-28日,地点: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清名二村31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C区四楼)。6月10-12日考生补报名,补报名的考生教材自行征订。
(二)报考人员可从无锡人事考试网上下载“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二),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