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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08年审计师考试5月份起开始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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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03 13:07:23
学人教育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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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分工
(一)江苏省全国审计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审计厅共同负责。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负责。
(二)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考务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事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负责。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9日。2008年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全省各省辖市(宿迁市除外,宿迁市考生在淮安市参加考试)均分别在市区所在地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其中,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为客观题,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各科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审计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考试报名从5月份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人事局会同审计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直单位所属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二)各市人事局会同审计局要认真做好报名准备工作,相互支持、主动配合,联合办公,共同做好本地区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组织与资格核查等项工作。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到报名点领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和“审计考试报名卡”(简称“报名卡”)。
(四)报考者须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备齐下列材料方可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报考高级者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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