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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含报名费),请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核时一并交费。
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非首次报考人员的报名。由本人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填写《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两寸证件照片。携带网上下载的《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须单位审核盖章)、《2007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准考证》和两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两张(与上传报名表的照片一致,照片背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到广西考区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领取方式与时间
准考证领取方式有二种:
1.自行打印。考生可于9月1日至9月19日从网上在考试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要求打印机为喷墨彩色打印机,打印纸为A4纸。若准考证上打印照片为黑白或在照片处粘贴照片,准考证无效。
2.到考试办公室领取。考生须于9月10日前告知广西考区办公室打印准考证后,9月10日至9月19日(法定休息日除外)凭报考发票及身份证到广西考区考试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为保证准考证上考生的信息准确无误,请考生务必于9月1日至9月10日上网查询和复核准考证上信息,若有误,请于9月10日前告知广西考区办公室复查后更正。
三、考试科目及范围
考试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五科,全部实行闭卷考试。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报考科目。
各科考试范围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考试委员会不指定考试参考教材。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业准则、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等。报考人员自行购买考试参考教材。
四、各科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按照以下时间进行考试:
9月20日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8∶30- 9∶30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14∶30-17∶00
9月21日 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9∶00-11∶30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14∶30-17∶00
五、发证与执业
考生可在全部考试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在国土资源部的《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由我考区考试办公室统一从国土资源部领取后发放。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试办公室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35号自治区土地整理中心大楼701室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邮编:530021。
联系人:韦丽春、黎丽琼、林小钰
电 话:0771-5301291
传 真:0771-5301290
电 邮:589435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