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四是租赁土地使用权,非随其地上物不得发生转让、抵押。 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租赁土地使用权人转租其土地权利时,并未丧失其土地使用权,即未脱离原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约束,其与土地所有者仍是合同的当事人。因此,租赁土地使用权转租可不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但仍应继续履行原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土地承租期间新增建筑物的归属。土地使用权租赁权,土地上承租人投资建造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自然归属于出租人。租赁土地使用权人投资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依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主体统一和"房地一致"的原则,其所有权归属于该租赁土地使用权人。这两者的区别应予以注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