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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附件(略)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一中存在的主要错误及其致错的原因如下: 1.第一部分后面应写上“总述”。 2.估价项目名称不明确。 3.“估价目的”中未说明估价的应用方向。 4.“估价依据”中未列出土地估价的技术标准,即估价规程。 5.“地价定义”中未说明土地开发程度。 6.“估价日期”中未注明估价的截止日期。 7.“估价结果”无单位地价和大写。 8.“需要说明的非凡事项”中未说明估价的假设条件。 9.“估价师签名栏”中无估价师资格证书号。 10.“土地登记状况”中证书名错,应为国有土地使用证 11.登记状况中五四至、登记等。 12.“土地权利状况”栏未说明他项权利状况。 13.区域因素与个别因素混淆(其中:将个别因素(宗地外形、面积)列入了区域因素;将区域因素(环境条件)列入了个别因素;个别因素中未说明宗地的基础设施状况及土地最有效用途)。 14。在市场比较法的计算公式中无个别因素修正。 15.交易情况说明不正确。 16。在因素条件表中应将“宗地面积外形”列人个别因素栏,将“环境条件”列入区域因素栏。 17。在选取的实例中,实例3超过了规定年限(5年)。 18.个别因素修正中,“面积外形”修正错误。 19。“基础设施状况”未作修正。 20。交易时间未作修正。 21.期日修正未作具体说明,只一般描述为“地价下跌了5%”。 22.实例2“容积率”修正错误,实例1、实例3容积率未修正。 23.实例2年期修正错,应为实例1年期修正。 24.年期修正未对r的取值作说明。 25.市场比较法的最终结果应取算术平均数,不应为众数。 26.成本逼近法公式错,无土地增值收益。 27.在成本逼近法中,计算土地取得费不能以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为依据 28.“土地平整费”不应计人“土地取得费”。 29.“土地开发费”无取费依据。 30.利息计算中“利息率”的确定无依据。 31.投资利息中开发期没有乘1/2。 32.利润率的确定没有依据。 33.成本逼近法计算过程中没有计算土地增值收益。 34.成本逼近法的最终结果没有进行年期修正。 35.估价结果未大写。 36.第四部分应为“附录”。 1998年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实务题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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