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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政策下土地估价师考试的心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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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29 10:37:38
学人教育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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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2006年秋,在急切的等待中,终于盼来了土地估价师考试的通知,时值2006年10月26日,距考试时间(2007年1月27日、28日)只有三个月。考试推迟的原因主要是土地估价师考试进行了改革,与以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2006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35号令出台,标志着土地估价师考试改革正式实行。赶上了考试体系发生变化后的第一次考试,既存在侥幸心理,觉得第一次应该会容易一点;又感到茫然,因为没有明确的复习指导书。很幸运的是,我一次性通过了。
一、考试改革前后的变化
土地估价师考试改革后,与原来的考试体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总结一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1、报名资格放宽
2006年以前,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是:
(1)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包括土地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城市规划以及经济、地理、建筑工程等,下同)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2)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3)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本科学历,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4)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大学专科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改革后,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放宽,具体条件如下: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4)不具备前款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报名条件的放宽,降低了考试门槛,吸引了更多的考生,有利于壮大土地估价师的队伍。
2、考试间隔变短
改革后,考试时间从原来的两年一次缩短为一年一次,这给广大考生增加了考试通过的机会。
3、考试成绩有效时间延长
各科合格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以前是两年一考,总成绩合格。这对于广大考生来说,又是一个有利之处。
4、增加考试科目
2006年以前,土地估价师考试科目共4门,包括土地管理基础、土地估价相关经济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实务。2006年开始,土地估价师考试科目增加为5门,包括: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主要增加了一门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这主要是对考生估价实践的考核,考查对估价报告的了解和掌握程度。
5、增加实践考核
35号令下发后,对考生来说,影响较大的可能不是前面几方面的变化,而是文件要求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因此,今后在取得估价师资格后不能马上进行注册登记。增加实践考核主要为了提高土地估价人员执业和素质水平。
二、心得体会
由于是改革后的第一次考试,又没有指定的考试辅导教材,使得第一次参加土地估价师考试的我有些迷茫。也许是有相关专业的基础,也许是天佑敝人,第一次考试就全部通过了,这让我多少有些惊喜。在这里要跟大家介绍经验,不免有些唐突,那我就跟大家交流一下考试心得吧。
1、选择应试书目
面对十五本推荐书目,在时间如此紧张的情况下,不可能通读这十五本书,因此本人选择了有效的应试教材——《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另外必须要准备的是历年的考试试题——《2002-2004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试题汇编》以及考试大纲。
通过考试大纲,可以了解考试的全部科目内容,把握考试的整体思路及重点,同时帮助我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是根据新大纲编写的,每章分内容结构、考纲要求、复习难点、内容详解、专家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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