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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注办[2008]4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设委员会,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单位人事(干部)处,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08〕3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发〔2007〕18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8年5月5日─23日(工作时间)
二、考试时间
9月20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21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名称代码表
考试名称及代码 级别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及代码 科目名称及代码
03.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1.一级 01.基础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3.专业考试(上)
4.专业考试(下)
0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2.二级 01.专业 1.专业考试(上)
2.专业考试(下)
08.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1.基础 01.基础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2.专业 01.专业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四、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㈠ 资格审查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审程序为:报考人员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工程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4,网上可下载),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携带毕业证原件、设计业绩和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材料,交指定的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㈡ 资格审查部门
1.重庆市建委委托万州区建委对万州区、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开县、云阳县、忠县、梁平县、城口县地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进行资审;委托涪陵区建委对涪陵区、武隆县、垫江县、南川区、丰都县、石柱县地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进行资审;委托黔江区建委对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地区的首次报考人员进行资审;委托永川区建委对永川区、双桥区、大足县、荣昌县、潼南县的首次报考人员进行资审。
2.其它区县(自治县)的首次报考人员到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进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63626930)。
五、报名要求及程序
各报名点均采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现场摄像)报名。
㈠ 报名要求
1.首次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部门审查合格后,持市注管会《注册( )工程师报考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学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