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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粤建注发〔2008〕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2008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1)
(二)2008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
二、考试时间、科目、方式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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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别 |
日 期 |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一 级 |
5月10日 |
8∶00-11∶30 |
建筑设计 |
| 13∶30-15∶30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16∶00-18∶00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 5月11日 |
8∶00-11∶30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 13∶30-17∶30 |
建筑结构 |
| 5月12日 |
8∶00-10∶30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 12∶30-18∶30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5月13日 |
8∶00-10∶30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 12∶30-18∶30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 二 级 |
5月10日 |
8∶00-11∶30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 13∶30-16∶30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 5月11日 |
8∶00-11∶30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 12∶30-18∶30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注:带“*”号的五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三十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根据《关于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号),自2007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考试中只能报考第一科全考,其专业代码为“01”。取消了02专业(报考第一科上半部分)和03专业(报考第一科下半部分)。
(二)考试方式
1、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试题分两大类型。一类是知识题,二类是作图题。知识题用答题卡作答,试题(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作图题草图纸由各考点统一配发,各科作图题考试每位考生配发4张2号草图纸,考后收回。作答方式等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见附件3.
2、按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五年改为八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二年改为四年。具体实施办法按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
(1)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年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2)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08年起“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