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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200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1.5-20日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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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16 23: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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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7]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1、考试时间 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0、21、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20日 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21日 9:00—11:30 税法(一) 14:00—16:30 税法(二) 6月22日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2、成绩管理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考五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两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2007年度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考2008年度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2007年、2008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非经济、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2、经济、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3、经济、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4、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得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5、获得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6、获得经济、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 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6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方式 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1月5日—20日,网上交费时间为2008年1月26日—2月15日。报考人员直接登录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ly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将本人照片信息输入微机,按要求进行整理,并上传照片。 2、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3、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必要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资格证)。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资格证、聘任书等有关证件。由单位统一在报名表照片右下角加盖单位公章。 4、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由县区人事局负责,市直及中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由初审单位携带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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