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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1、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配有答题卡和答题纸。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答题纸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回收。
3、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相符。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4、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考。
5、考试用书及辅导教材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在现场确认时办理预定手续。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严重违纪条款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