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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虑因素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考虑的因素: (1)企业预期从资产中取得的未来现金流量; (2)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可能发生变化的预期; (3)采用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的无风险利率; (4)承担资产中包含的不确定性的价格; (5)其他因素,如企业预期从资产中取得的未来现金流量的定价中的非流动性。 (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基础 企业治理层在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企业治理层应当在合理和有依据的基础上对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整个经济状况进行最佳估计。 2.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经企业治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猜测数据,以及该预算或者猜测期之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 3.建立在预算或者猜测基础上的预计现金流量最多涵盖5年,企业治理层如能证实更长的期间是合理的,可以涵盖更长的期间。 (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包括的内容 1.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 2.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的现金流出,包括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 3.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 注重:企业已经承诺重组的,在确定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预计的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数,应当反映重组所能节约的费用和由重组所带来的其他利益,以及因重组所导致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出数。其中重组所能节约的费用和由重组所带来的其他利益,通常应当根据企业治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猜测数据进行估计,因重组所导致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出数,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所确认的因重组所发生的预计负债金额进行估计。 预计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确定,不应当包括下列各项: 1.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做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者流出。 3.与所得税收付有关的现金流量。 (四)折现率 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即假如投资者选择一项投资,从中获得的现金流量在金额、时间和风险方面将与企业预期从该资产中获得的报酬相等。 (五)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可收回金额----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计算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步骤: 第一步----计算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第二步----计算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第三步----比较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取其较高者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