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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比为比例税率,普通纳税人的税率为33.为了照顾我国目前有很多的企业利润少、规模小,原来适用的税率较低的实际情况,作为过渡暂时按税率征收。对年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按18的比例税率征收;对年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27的比例税率征收。对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纳税人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例如:某企业在某一个纳税年度内,共发生下列收入事项:1.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2.清理固定资产盘盈收入为50万元;3.转让商标使用权收入150万元;4.利息收入20万元(利息收入为购买国库券利息)。发生各项支出如下: 1.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不包括工资);2.产品销售费用200万元;3.产品销售税金300万元;4.职工1000人,全年发放职工工资总额为960万元;5.按标准提取职工福利费134.4万元,职工工会经费19.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4.4万元。该企业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人月,请计算该企业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解答:1)年度应纳税收入总额=5000 50 150=5200(万元)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5200-(3000 200 300 960 134.4 19.2 14.4)=572(万元)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572×33=188.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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