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资产评估中固定资产评估减值探讨 |
|
| |
07-10-16 23:15:31
学人教育社区
加为收藏 推荐给好友 |
|
| |
|
|
| |
内容提要:《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以来,对企业改制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和报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普遍简单以评估师的评估减值数据作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的依据。本文对此种做法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并提出在新 形势下,开展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研究的同时,首先研究以固定资产减值预备计提为目的的评估,以引起行业的重视。 对企业改制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和报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越来越多地直接以评估师的评估减值数据作为依据,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分析认为,不能简单用评估师得出的评估减值作为会计师计提资产减值预备的直接依据,但依据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专门服务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是可行的。 一、不能简单以评估师的评估减值数据作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预备的依据 1.概念和前提的不同 折旧和减值预备都反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从《资产负债表》内容上看,“折旧”与“减值预备”都是“固定资产”的备抵项目,两者互为补充,共同反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无论是计提减值预备,还是提取折旧,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正确计算损溢、减少风险损失、合理确定成本补偿尺度的”“谨慎”原则。计提折旧是对固定资产价值的分摊,并不表示固定资产价值的实际减少,减值预备是在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基础上,以一种更灵活、更及时的方式,确保固定资产现时价值计量信息的有用与相关。因此,有人认为计提减值预备是对历史成本的修正,反映了固定资产当前的价值。实际也是如此,即计提减值预备,是一种资产计价的手段,是会计核算中,资产价值计量的方法之一,是企业经营中经常性核算的内容之一,旨在及时反映由于外部资产市价、利率、技术经济法律等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资产经济效绩等内部原因,可能导致的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金额时的资产价值变化。 而企业改制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进行的资产评估,并不是企业经常性核算的内容(至少目前),更不是“开展用于财务报告和相关会计事宜的评估”(《国际评估准则》ivs——3)。而是与进行资产评估对应的资产业务对应发生的,而且为了满足特定资产业务的需要,对事先确定的时点(评估基准日)(也并不完全考虑会计年度)的资产价值的反映。这并不全面反映会计资产减值的核算的经常性原则,即计提和转回。 2.价值内涵不完全一致 与会计核算的“公平价值”不同(尽管现代会计趋向于市场价值),资产评估价值(这里暂不讨论“无市场价值”或“限制性资产”所用的“drc”法反映的“价值”争议),是建立在与特定评估业务(或评估目的)对应的价值类型基础上的价值,是一种“交易估计”而非“真实交易”,价值数额与价值定义密切相关,“价值定义的改变会对各种资产所具有的价值产生影响”(《国际评估准则》)。同一项资产,在同一个期日,不同的评估目的表现为不同的价值。以企业转让为例,对有价证券和存货的计价,评估要按现时可变现净值估价,而会计计量则必须按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计核。再以出售资产为例,产成品直接以市价计量,而假如以出资为目的进行评估,是可以成本和市价两种办法计量。不同的资产使用方式(比如闲置、改变用途)以及不同的资产交易方式都会对评估的市场价值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评估的市场价值,因资产业务的型式不同,表现为“可选”的、和“可变”的计价标准以及评估结果。 而作为计提减值预备的使用的“可回收金额”概念,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二者之中的较高者”。“使用价值”(valueinuse),指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期限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销售净价,指在熟悉情况的交易各方之间自愿进行的正常交 |
|
| |
|
|
| |
上一篇:
下一篇: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