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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军凯宾馆前栋3楼,长沙市远大一路132号),咨询电话:0731-4688383.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经审查,对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人员,须在其《资格考试登记表》上签署“同意免试部分科目”审核意见和审核人签名或盖印,以示负责。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 [1996]52号)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二)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报名信息卡”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自行光电阅读,有条件的市州须采用数码照像或自行扫描照片。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参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科目、学历和所学专业及代码等报考信息数据的审核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过期身份证的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准确无误的报名信息打印清样及数据软盘,连同《资格考试登记表》一并报送省人事考试院。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2002]281号)规定,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2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人每科7元),考务费在报名时一并收取。
按照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考前业务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进行。各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和造价工程师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协调配合,各负其责,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2008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二○○八年五月九日
附件1:
2008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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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前 |
各市州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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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27日 |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造价工程师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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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前 |
各地上报报名数据及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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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16日 |
各地核发《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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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
10月18日 |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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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 |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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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
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报名点代码: 报名序号: 档案号: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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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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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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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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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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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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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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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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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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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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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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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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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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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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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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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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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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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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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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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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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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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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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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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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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 位 意 见 |
年 月 日 (章) |
市资州格职初 改审 办 意 见 |
年 月 日 (章) |
省 资 人 格 事 审 职 查 改 意 部 见 门 |
年 月 日 (章) |
| 省部 资门 格意 考见 试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年 月 日 (章) |
颁书 发部 资门 格意 证见 |
该同志具备 资格。 年 月 日 (章) |
| 考试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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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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