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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职管〔2008〕7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8〕1号)及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符合下表所列要求:(考生可咨询电话2633800或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2)不具备上表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①“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②完成项目所在单位出具项目情况证明材料,注明: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设投资,并附该项目的设计图签复印件。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到省建设厅注册办领取。 (二)2008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符合下表所列要求:(考生可咨询电话2633800或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 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今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应在8Kb-10Kb之间)。 (一)首次报考人员 首次报考的人员,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附件1,可复印,A4幅面,通过资格审查后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网上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下载报名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职业道德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非设计单位报考人员还应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职业实践年限证明,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省直报考人员,申报材料送省建设厅注册办进行资格审查,由省建设厅注册办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志后,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市州以下报考人员,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州职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