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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村灾区倒房重建质量要点20070823 关于下发《安徽省农村灾区倒房重建质量要点》的通知 建村〔2007〕230号 各市建委: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灾区倒房重建工作的通知》和全省灾区倒房重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重建房屋工程质量,我厅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农村灾区倒房重建质量要点》,请各市在灾后重建工作中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三日附件: 安徽省农村灾区倒房重建质量要点 一、建筑专业 1规划、选址 1.0.1重建农房社区,宜选址在地表水源充足、水质良好、通风向阳和地势较高且不积水的地段;并注重避开抗震不利地段、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后区域。 1.0.2重建农房应选择朝向和通风良好的地段。建筑物应朝南向或朝东南向,朝西向不宜偏得太多,避免西晒;并位于大气污染源的常年最小风向频率的下风侧。 1.0.3重建农房宜成片规划集中建设;一次规划,分期建设,逐步实施。 1.0.4房屋间距:成排成行建设的农房,行间最小距离限制如下: 表1.0.4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 建筑类型行与行之间距离无窗的山墙距离 砖、混凝土建筑不小于8.0m不小于4.0m 木结构、木柱承重建筑不小于10.0m不小于6.0m 1.0.5村内道路 通行拖拉机等机动车道:单车道不小于3.5m,双车道不小于5.0m。 人行通道:干道不小于2.5m,通向房屋的引道不小于1.2m。 住宅至道路边缘的距离:房屋无出入口时,不小于2.0m;房屋有出入口时不小于2.5m。 2建筑功能 2.0.1农房应设卧室、客厅及厨房、厕所。干厕应远离主要用房,避免空气污染;有条件时可采用水冲厕所或无害化厕所。 2.0.2客厅、卧室应有外窗,确保有直接对外的自然通风、采光;冬至日日照时间不应少于2.0小时。 2.0.3厨房、干厕应有自然通风及采光。 2.0.4农房层高宜根据当地生活习惯及经济条件确定,一般不宜低于3.0m。 2.0.5房屋室内外高差不宜小于150mm。 3建筑构造 3.0.1农房外墙宜采用240mm厚砖墙或类似不燃材料的墙体。 3.0.2农房屋顶宜采用有防水层的屋面,屋面应确保不渗漏雨水。 3.0.3底层地面宜有防潮措施。 3.0.4墙、顶粉刷宜采用对室内环境无污染的材料。 3.0.5外窗台离楼地面高度不应低于900mm。 3.0.6有楼层的农房,楼梯及栏杆应确保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若有阳台时,栏杆应锚固牢固,阳台栏杆净高不小于1050mm,栏杆竖向净距不大于110mm。采用花式栏杆时,应有防止儿童攀登的措施。 3.0.7条件可能时,应对外墙体、屋顶设置保温隔热层等节能措施,以减少能耗并改善室内热环境条件。 4防火安全 4.0.1农房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表1.0.4的要求。 4.0.2农房建筑不得采用可燃材料作为内外墙体。 4.0.3农房屋顶表层不宜采用可燃材料。 4.0.4农房与室外柴薪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4.0m。 4.0.5具有楼层的农房,楼板不宜采用可燃材料。 4.0.6采用柴薪作燃料的厨房,与主要用房之间应有不燃烧墙体分隔;并设独立烟囱;烟囱离屋面高度应确保排烟顺畅,并尽可能置于房屋下风方向。 4.0.7家庭家禽、牲畜等养殖用房宜独立建设或各户联合集中建设,其防火距离不得小于表1.0.4的要求。 二、结构专业 1、地基与基础 1.1、选择良好的基础持力层,避免建在淤泥、淤泥质土等软土上。 1.2、基础材料选用耐久性好、强度高的如砖、石、砼等。 1.3、基础要有≥600㎜埋深,宽度≥600㎜。 1.4、基础砌体砂浆采用M5水泥砂浆。 1.5、基槽开挖后应经专业技术人员验槽。 2、主体结构 2.1、墙体选用耐久性好,强度高的材料如砖、石、砼等,不宜采用空斗墙,采用砖砌体时,墙厚宜采用240mm厚。 2.2、±0.00以上砌体采用混合砂浆砌筑,灰缝摸平竖直,不准有五皮及以上砖通缝。纵横墙同时砌筑,互相咬合,不同时砌筑时,应设拉接钢筋。 2.3、楼板屋面板。 2.3.1宜采用钢筋混砼现浇板。砼强度等级≥C20,钢筋采用HPB235或HRB335,应经有资质的单位和工 |